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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適用於日間部學生  113學年度第二學期  (期間:114.2.1~114.7.31) 

學期

辦理項目

(依本校日間學制行事曆編列辦理日期)

繳費及退費

113(2)

休、退學申請(開學日前):

114/2/10(一)~114/2/14(五)止 

免繳費;已繳費者全額退費

休、退學申請(1~6週):

114/2/17(一)註冊日(包括當日)可退全額

114/2/18(二)~114/3/28(五)止

註冊日之次日起學雜費及其餘各費(學生團體保險除外)退2/3

休、退學申請(7~12週):

114/3/30(一)~114/5/9(五)止

學雜費及其餘各費(學生團體保險除外)退1/3

休學申請(13~16週):無退費

114/5/12(一)~114/6/6(五)

本學期申請休學之截止日:114/6/9(一),請同學務必於當日下班前送達教務處。

逾學期三分之二申請 休、退學者無退費

退學申請(13週~18週)無退費

無退費


註冊後申請休學或退學者,其退費標準亦依照教育部之規定訂定;附設專科部學則第10條:「學生於每學期註冊時,應依照規定繳納各項費用。學生註冊入學後申請休學或退學者,其退費標準依照教育部之規定辦理。」

依據上開規定,欲辦理休學者,若於註冊截止日前申請休學手續,得免繳學雜費,開學後辦理休學者,須先完成繳費後方得辦理休學程序。

申請須知:

1.休學:依本校「學則」及「學生休學與復學辦法」辦理
2.退學:依本校「學則」及「學生退學有關規定」辦理
3.休/退學申請經核准後,即完成手續。
4.休學需要中文休學證明書學生,須於辦理時提供2吋照片1張,以利製作,英文版休學證書免提供照片
5.退學需要中文肄業證書學生,須於辦理時提供2吋照片2張,以利製作,英文版肄業證書免提供照片,僅需提供1張照片張貼學籍卡永久保存。

申請程序:

  1. 填寫  /退學申請書(下載填寫)
  2. 相關單位審核 請依申請書下方單位逐一審核 教務處

提醒:各 教務處地點

部別

地點

日間部學生

臺北校區   教務處(行政大樓3樓)

桃園校區   公能樓3樓

進修部學生

臺北校區   進修部教務處(五育樓1樓)

桃園校區   公能樓3樓

附設學校學生  (空中進修學院學生)

請洽 空中進修學院教務處(六藝樓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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