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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課
Q1 選課日期為何?
A 1.第一學期:
  (1) 新生: 學生加退選修課程:開學當週,請於規定期限內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A.新生必修課程由各所系科辦公室助教統一配課,不得退選;選修課程由學生自行
     加退選。
       B.如課程已超過選修人數上限者,請至所系科辦公室洽助教協助處理。
  (2)在校生:
       A.第一階段網路選課:開學前一週。
       B.第二階段網路跨系/學制、校加退選:開學當週。
2.第二學期:
第一階段選課:第一學期結束前一個月。
第二階段選課(加退選):開學當週並開放跨系(科) 、跨學制、跨校選課。
3.每學期另於學校網頁(首頁)及教務處網頁公告選課日程。
Q2 如何登入選課系統?
A 1.由學校首頁(http://www.ntub.edu.tw)   學生→學生資訊系統進入選課系統選課。
2.第一次登入帳號為學號,密碼為身分證字號(含英文字母大寫)。若忘記密碼無法登入,請電洽資網中心(分機6169)。
Q3 班級課表如何查詢?
A 由學校首頁(http://www.ntub.edu.tw)     學生→班級課表查詢。
Q4 教學大綱如何查詢?
A 1.由學校首頁→學生→課程資訊系統查詢。(連結課程資訊系統)
2.進入班級課表→點選課程,即能超連結至教學大綱。
Q5 跨系(科)、跨學制如何選課?
A 經由學生資訊系統進入選課系統進行加退選課,特殊情形需以紙本方式填具「學生選課申請書」後經授課教師、教學單位主管同意後進行選課。
Q6 跨系(科)、跨校、跨制、跨所選修的學分如何採計?
A 必修課程應在本班修習,選修課程學分數依各系規定上限學分數予以採計。
Q7 等同年級如何定義?
A 1.五專四年級、二專一年級與四技一年級
2.五專五年級、二專二年級與四技二年級
3.四技三年級與二技一年級
4.四技四年級與二技二年級
Q8 每學期規定的可修的學分數上限為何?
A 四技一至三年級:16~25學分
  四技四年級:9~25學分(若修習學期校外實習課程不受此限)
  二技一年級:16~25學分
  二技二年級:9~25學分(若修習學期校外實習課程不受此限)
  五專一至三年級:20~34學分
  五專四至五年級:12~28學分(若修習學期校外實習課程不受此限)
Q9 低年級修高年級課程限制?
A 得經各該系科主任核准,始得修習較高年級課程。
Q10 能否超修?
A 得經各該系科主任核准,得加修1至2門科目,不受學分上限限制。
Q11 軍訓、體育課學分如何採計?
A 1.依各系(科)課程科目表規定。
2.凡不計入最低畢業學分數,可不受每學期修習學分數之上限。
Q12 學年課(連續性課程)學分的採計方式為何?
A 1.凡有先修科目限制之課程,未修先修科目者一律不得修習該課程,但經任課教師及各開課教學單位主管核准者,不在此限。
2.全學年課程,未連續修習,可分學期採計學分。
Q13 體育課程相關規定?
A 1.專科部(104學年度起入學者):
(1)五專一至三年級體育課程為必修,每週授課時數二小時1學分,採隨班上課方式;若有特殊狀況無法隨班上課者(如補修或轉學生)需依規定經體育室主任核准,始可修讀同年級班級之體育課。
(2)四年級體育課程為必選修科目,每週授課時數二小時1學分,採興趣選項上課方式。
(3)五年級體育課程為選修科目,每週授課時數二小時1學分,採興趣選項上課方式,該課程之學分認計方式依各系(科)規定。
2.大學部:
(1)四技一年級為必修,每週授課二小時0學分,採隨班上課方式;若有特殊狀況無法隨班上課者(如補修或轉學生)需依規定經體育室主任核准,始可修讀同年級班級之體育課。
(2)四技二至三年級、二技一年級為必選修,每週授課二小時0學分,採興趣選項上課方式。
(3)四技四年級、二技二年級為選修,每週授課時數二小時1學分,採興趣選項上課方式,該課程之學分認計方式依各系規定。
Q14 通識課程選修相關規定?
A
1.除必修通識課程外,其餘通識課程可依興趣選擇。
2.大學部.專科部多修通識課程學分能否作為畢業選修學分或專選學分計算依各系所科.學位學程入學學年度之課程科目表規定為之。
Q15 選修課程若達人數上限該如何處理?
A 填具「學生選課申請單」,經授課教師同意後加選。
Q16 選課結束後,課程停開,如何申請加選?
A 於開學後第三週結束前填具「學生報告書」,向授課教師、所科系主管及教務單位申請加選。
Q17 退選&撤選?
A
退選:各學期選課週結束前辦理。
撤選:期中考後二週內辦理,限撤選1科。
Q18 如何撤選?
A 期中考後二週內,填具「學生選課申請書」,勾選「撤選」(限撤選1科且撤選後總學分數不得少於該學制所規定之最低學分數),經任課老師及系所主管同意後,將申請表送至系辦。撤選之學分費不予退費,且該課程撤選前之缺曠課紀錄不得註銷。
Q19 跨校選課如何辦理?
A 1.跨校選課分為至一般學校選課(需收取學分費)及至策略聯盟學校選課(部分學校免收學分費),請於選課期間持本校「校際選課申請書」完成兩校核章程序(需收費者並至對方學校繳交學分費)後,將申請書送回本校教務處進行登錄。
2. 策略聯盟學校所有課程皆開放選修,策略聯盟學校名單及是否收取學分費概況,請參考本校「校際選課申請書」。
Q20 選課結束後,未選之科目成績能否採計?
A 學生應於每學期選課截止後,自行於學生資訊系統確認或下載選課確認單備查,每學期所修科目以學生資訊系統或校務行政管理系統內資料認定,凡未選之科目,雖有成績,不予登記。
學分抵免
Q1 哪些人可以申請抵免學分?
A 申請抵免學分者應合於以下規定之一
1.重考或重新申請入學之新生、轉學及轉系之學生。
2.依照法令規定先修讀學分後考取修讀學位者,其學分若由全國大專院校之學分班修得者,成績須在七十分以上始得申請。
3. 學士後學士學位學程學生入學前已修讀學士以上學位層級相關領域同性質科目學分者。
4.新舊課程交替學生(含復學生、重補修舊課程不及格學生)。
5.申請放棄選讀雙主修及輔系學生。
6. 依本校「學生出國期間有關學業與學籍處理要點」規定於國外大專院校取得學分者。
7.修讀學、碩士學位期間,修習碩、博士班課程成績七十分以上,其學分未列入畢業最低學分數內,而持有證明者。
8.依其他規定或特殊情形,經簽准抵免者。
Q2 何時可申請抵免學分?是否可分次申請?
A 應於入(轉)學、轉系(科)後或取得學分之次學期,於開學正式上課日起二週內提出申請並完成之,逾期不予受理。不可分次申請。
Q3 如何辦理抵免學分?
A 1.申請人可至教務處網頁「表單下載」下載申請表或至教務處領表填寫,先送各該系(所)及相關單位審核後,再送交教務處複核。
2.應於入(轉)學、轉系(科)後或取得學分之次學期,於開學正式上課日起二週內提出申請並完成之,逾期不予受理。
3.同學應檢具成績單或原始成績證明,逕向所屬所、系(科)及相關單位提出申請並完成核章後,再送教務單位複核。
4.扺免科目學分之審核,通識課程及共同科目由通識教育中心負責初核;專業科目由各所、系(科)負責初核;體育與軍訓(含國防通識、健康與護理)科目分別由體育室及軍訓室負責初核,並由教務單位程序複核。
5.負責初核單位得視實際需要成立審查小組或指定專人就抵免科目之實質內涵進行專業審查,並由單位主管核定審查結果。如認有必要時,得通知申請者提供課程綱要與內容文件或經甄試後,以決定是否准予抵免。
6.科目學分經確定相互扺免並經登錄後,不得更換抵免其他科目學分。
  7.可抵免之上限請參閱本校「學生抵免科目學分辦法」。
Q4 科目名稱及內容相同,而學分不同者,是否可以申請抵免?
A 學分不同者,可以多抵少,抵免後以較少學分登記。以少抵多者,本校若有相關科目可補修該科目不足之學分,准予於修畢該補修科目後抵免;本校若無相關科目可補修該科目不足之學分,不准抵免。
Q5 本校學生申請至姊妹校交換學生結束後,可否辦理抵免學分?
A 可以的,請學生回國後持出國前申請通過之科目抵免單連同姊妹校成績單繳交至教務處辦理抵免。出國後若有未經申請通過之科目欲辦抵免,請至教務行政組網頁下載申請表或至教務處領表填寫,先送各該系(所)及相關單位審核後,再送交教務處複核。
Q6 必修科目停開或更改名稱及學分時,需補修或重修者,如何辦理?
A 必修科目停開或改為選修或更改名稱及學分數時,各系(科)得選定性質相近或新訂名稱科目,供轉系(科)、新舊課程交替或重(補)修之學生修習;教務單位亦依各系(科)提供之書面對照表辦理學生抵免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