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校區】《期中考通知》日間部111學年度第1學期期中考命題通知-含使用表件【致各授課教師】
期中考命題通知
111年10月17日
一、111學年度第1學期期中考試訂於111/11/7(一)~111/11/11(五)舉行,本處教務行政組惠請 各授課教師於111年11月22日(二)23:59前上網登錄期中考成績,並自行列印成績資料留存。
二、授課教師請自行於考試週舉行期中考試。
教師凡未按考試週(11/7~11/11)課表時間在原教室舉行考試或上課者,請填寫「期中(末)考試提前考暨更改考試相關事項申請表」(※提前考或延後考,考試週仍需正常上課)。更改考試時間或地點者請務必確認每位重修或選修同學(跨科系、跨部、跨校、延畢)均確知所更改的考試時間或地點。為貫徹實施「本校節能減碳施行要點」,請自行下載,下載更改考試相關事項申請表網址:(http://acad.ntub.edu.tw/-各項表件下載-課務類-表件)或至本處索取相關表件。
※若因疫情影響因防疫/防疫隔離假而無法上課/考試,敬請任課教師掌握包含全體修課同學之網路社群或電子信箱,並預備因應措施: (一)請防疫隔離假/自主防疫假/防疫假的學生主動聯繫課堂老師或系辦助教。 (二)課程補救方式:請各授課教師提供彈性修課方式,包含:同步或非同步之線上教學、社群軟體、繳交報告、電話或信件討論,以及其他有效學習方式等。另請授課教師將課程內容以錄影/音檔、講義、PPT等各項教材置於網路課堂平台或寄至學生信箱,俾利學生學習不中斷。 (三)因受疫情影響學生之學期成績評定方式,建請授課老師依課程性質,採取補考或其他措施處理,如:同時採用實體及線上考試、繳交報告等彈性方式,並於課程初期即公布考試及評分方式,請勿臨時變動,以確保學生權益,避免爭議。 (四)敬請各授課教師協助受疫情影響無法上課同學之課業需求。學生如有本項情形,學校將不定期轉知教師,請教師留意電話或信件。 |
三、請授課教師嚴格執行監考,並於考前告誡學生作弊的懲處後果,以維護考試之公平性,若有同學違規舞弊,請簽報依校規懲處(本校考試規則第十二點:「考試時,不得左顧右盼,交談夾帶,傳遞、代考、窺視他人試卷、偷閱書籍及其他違規等情事發生,如有違犯者一律記大過一次以上之處分且該科該次成績以零分計算。」)
四、依據期中、期末考實施隨堂考試作業要點第四條規定,考試之監考事宜由任課教師自行安排,如因故需要代理或協助監考者,應請本校教師協助。
五、學生於期中考試及期末考試期間,經請假核准者准予補考,補考以一次為限。補考時間由授課教師自行決定辦理,但須於考試結束後二週內補考完畢為原則(本校學生成績與請假補行考試處理要點第十一條規定)。
六、若需本處印製考卷
桃園校區:請繳交至桃園校區聯合辦公室教務組印製
臺北校區:請繳交至臺北校區行政大樓三樓印製
進修學制:請繳交至五育樓一樓教務行政組印製
請至遲於考試週前三個上班日送至教務行政組彙整。命題時請用深黑色筆繕寫,並請標示頁碼及總頁數;為提高試題印刷品質,每張試題紙請單面命題(背面保持空白),給學生的試題如為兩張以上,列印方式儘可能勾選雙面列印以節約紙張。請記得填寫考試試題列印份數及考卷取件日期並儘量一次送件及親自取件(取件時間:考試週111/11/7 (一)~111/11/11 (五)
7:50-17:00)。英文試題請採用電腦打字方式。
敬 致
各位授課教師
教務處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