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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公告】111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修讀雙主修、輔系、轉系科審查結果公告

審查結果請參閱附件資料

※ 獲轉系科同意之學生,請留意以下事項:

 一、原學生證得繼續使用,如欲換發新證,請依「本校學生證發給辦法」申請自費換發。

 二、新學期選課事宜,請於開學日起逕洽新系科協助選讀及辦理學分抵免作業。

 三、請依註冊須知之規定,依限完成繳交學雜費。(請確認繳費單上為轉系後之新系科/班級,確認無誤後再行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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