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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公告】110年10月18日(一)實體上課應注意事項

 

教務處 公告

1101013

依據教育部 110 10 4 日修正「大專校院 110 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辦理。

二、本校定於本(100)1018()起全面恢復實體授課,敬請各系所師生依循上述指引配合下列事項

()採固定座位、固定成員方式進行;如無法固定座位,請授課教師拍照留存,以便後續疫調。座位表可採用附件格式,教師亦可自行設計,固定座位表由系所存查。

()實聯制:請使用校務行政管理系統(學務系統「線上點名」功能)進行線上點名。

()若修課人數達 80 人以上且未能符合教室容留人數規定之課程,經系所同意後得採線上授課,敬請教師務必掌握學生線上出席狀況。

()上課期間全程配戴口罩、落實手部消毒,並禁止飲食

三、附件:

()大專校院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110.10.4)

()座位表(A4)

()座位表(B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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