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桃園校區】108學年度第1學期-隨班附讀申請(期限自108.09.09至108.09.21截止)

 

隨班附讀條件

依據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六條第一項,年滿18即可修學士、副學士學位學分課程。

申請程序

1-1.日間/夜間學制課程進入本校校本部首頁右上角「學生」第二項「課程資訊查詢於課程關鍵字欄內輸入您所想上的課程名稱」開始查詢;或選擇學制學系、班級後按查詢鍵查詢。

1-2空中進修學院課程:依該學制桃園輔導處公告之課表為主。

http://oca.ntub.edu.tw/index.php

1-3專科進修學校課程:依該學制網頁公告之桃園校區課表為主。

http://ejc.ntub.edu.tw/index.php

 

2.確認好您所要上的 a.課程名稱、b.修課班級、c.授課老師、d.學分及時數 後,填寫申請書。(隨班附讀申請書點我下載)

3.開學第一堂課先到教室旁聽,有意願修課者,再請授課老師於「申請書」上簽名。

4.持「申請書」經系所主任核章後,至推廣教育組繳學分費(僅收現金)

5.檢附身份證畢業證書影本各一份,繳交至教務處教務行政組

6.請於開學兩週內申請完畢期限108.09.09108.09.21

7.學期結束後,成績合格者,由本校推廣教育組頒發學分證明

學分費用

1.副學士班(二專) $1,200/學分【專科進修學校、空中進修學院二專部】

2.學士班(四技、二技) $2,500/學分【日、夜間學制及空中進修學院二技部】

3.碩士學分班 $3,000/學分

4. EMBA 碩士學分班 $5,000 /學分

桃園校區隨班附讀聯絡窗口

教務處推廣教育組03-4506333#8162

教務處教務行政組03-4506333#80118012

傳真電話:03-4506371

教務處辦公室:公能樓3B325聯合辦公室

桃園校區各系科辦公室

創意設計與經營研究所-弘毅樓2A216辦公室

商業設計管理系-弘毅樓3

數位多媒體設計系-弘毅樓4

商品創意經營系-弘毅樓5

專科進修學校-公能樓3B325聯合辦公室(僅每週二受理)

空中進修學院-公能樓3B325聯合辦公室(週一不受理)

報名費退費辦法

依據「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規定,學員自報名繳費後:

(1)至實際上課日前退學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九成。                                           

(2)自實際上課之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

(3)在班時間已逾三分之一者,不予退還。

 

日間/夜間課程查詢範例: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