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因應疫情安心就學措施】109(2)研究生學位考試彈性措施(110.6.15更新)
依據:依教育部110年6月11日臺教高通字第1100072591號函辦理。
說明:因應國內疫情警戒升級,本校於停止到校上課並改採線上教學期間,有關研究生學位論文撰寫、考試方式、修業年限與收費之彈性配套措施如下:
一、研究生學位考試相關作法:
(一)學位考試:以採線上(視訊)方式舉行為原則(視訊方式進行,請全程錄影錄音存檔),若以實體進行口試(會場需合乎規定在5位以下(含)),會場社交距離須至少 1.5公尺,並全程佩戴口罩,防疫措施需俱全,完成口試勿於會場逗留。
(二)審定書:進行視訊口試者,考試委員一人簽一張,由考試委員簽好後送給系辦(可用PDF檔、照片檔或紙本);進行實體口試者,亦可比照辦理。審定書收集完成後,由系所辦承辦人妥善保存。學生應將各審定書影本加入學位論文紙本內,以符合規定。
(三)成績評分單:由考試委員評分後送交各系所助教(可用PDF檔、照片檔或紙本),系所統整完成後掃描並email至教務行政組承辦人員信箱(臺北校區:林小姐cujoanlin@ntub.edu.tw ;桃園校區鍾小姐millet@ntub.edu.tw)。
(四)論文及離校:研究生請依各系所規定,親自繳送圖書館、系所後辦理離校。
二、針對修業年限將於109學年度第2學期屆滿且確受疫情影響研究者,得專案向學校申請額外再延長修業年限。
三、原已提出申請於109學年度第2學期舉行研究生論文考試並預定應屆畢業者,因應疫情影響,研究生於本(110)年10月31日前通過學位考試及完成離校手續者,得視為109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免收取學雜費。倘未能於前述日期前完成者,則視同延畢,研究生應補繳110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
四、如碩士班學生已獲本校或他校博士班錄取者,錄取學校應同意考生出具切結書後先行註冊入學,惟若考生未能於本(110)年10月31日前繳交學歷證明文件者,則依各校規定撤銷其入學資格。
所辦聯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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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資訊系會計財稅碩士班 | 何助教 | (02)33222777#6364 | muforjob@ntub.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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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稅務系碩士班 | 葉助教 | (02)33222777#6384 | chiayu89@ntub.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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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意設計與經營研究所 | 簡助教 | (03)4506333#8128 | wind888@ntub.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