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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台北市行無礙資源推廣協會為推動無障礙環境,建議於教學與技能實作課程納入「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一案

主旨:函轉台北市行無礙資源推廣協會為推動無障礙環境,建議於教學與技能實作課程納入「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內政部109年5月26日內授營建管字第1090809358號函轉台北市行無礙資源推廣協會109年3月27日北市行五字第1090300026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依大學法施行細則第24條及專科學校法第34條規定,大專校院得依其發展特色及產業需求自主規劃課程,各校規劃課程主要依產業需求及學生未來就業為考量,本部原則尊重各校課程及教學自主。
三、該協會來函說明三、(六)建議學校相關系所於教學與技能實作課程納入「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一節,轉請學校於相關系、科課程規劃時納入參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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