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公告】《期末考通知》日間部113學年度第1學期期末考通知【學生】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113學年度第1學期期末考通知(致同學)
113年12月16日公告
一、本校期中期末考依本校期中.期末考實施隨堂考試作業要點請點開詳閱辦理
教務處須依本校行事曆公布期中、期末「考試週」日期,由任課老師於期末考週、期末考週以隨堂方式舉行測驗,各科目任課教師以考試週內舉行考試為原則,未舉行考試者,仍須正常上課,並請於教務處(註冊課務組或進修組)規定期限內繳交成績。
113學年度第1學期期末考試週依行事曆訂於114年1月6日(星期一)至10日(星期五)舉行。若授課教師有提前考或延後考,依授課教師的考試日期為準。 |
二、有關考試相關規定如下(請點開法規詳閱)
(一)學生考試規則請點開詳閱
查詢路徑:本校網址→教務處→教務法規→考試/成績→學生考試規則
(二)學生成績與請假補行考試處理要點請點開詳閱
查詢路徑:本校網址→教務處→教務法規→考試/成績→學生成績與請假補行考試處理要點
(三)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學生請假規則請點開詳閱
查詢路徑:本校網址→行政單位→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相關法規→本校學生請假規則
學生請假規則 六、考試假:(一)考試期間因急病或分娩不能應考者,需於考試前或於請假翌日起2日內,檢附健保署特約醫院或診所之診斷證明書(非看診收據),至教務處辦理請假補考事宜。(二)因公假、喪假或不可抗力事故未能到校應考者,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於請假翌日起2日內辦理請假手續(公假應於考試前辦理),至教務處辦理請假補考事宜。...九、生理假:女性學生因生理日致無法到校上課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乙日, 併病假計算;另期中、期末考試期間應檢附醫療證明文件。 |
三、為維護考試之公平性,將請授課教師嚴格執行監考,請同學務必遵守考試規則,若有涉及學生考試規則之各項目,將依學生考試規則辦理。
四、為節能減碳,本校期中、期末通知學生考試暨考試相關注意事項,請同學自行由下列三個管道查
詢考試日期:
(一)行事曆:113學年度第1學期摘要期中、期末考試日期。
(二)網頁公告:教務處於期中、期末考試週前上網公告考試日期。
(三)授課教師於課堂上宣佈考試方式及日期。
此致
各位同學
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