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公告】《期中考通知》日間學制112學年度第2學期-期中考命題通知-含使用表件【致各授課教師】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日間學制)教師期中考命題通知
113年3月28日
一、112學年度第2學期期中考試訂於113/4/15(一)~113/4/19(五)舉行,本處教務行政
組惠請各授課教師於113年4月30日(二)23:59前上網登錄期中考成績,並自行列印
成績資料留存。
二、授課教師請自行於考試週舉行期中考試。
教師凡未按考試週(4/15~4/19)課表時間在原教室舉行考試或上課者,請填寫「期中
(末)考試提前考暨更改考試相關事項申請表」(※提前考或延後考,考試週仍需正常
上課)。更改考試時間或地點者請務必確認每位重修或選修同學(跨科系、跨部、
跨校、延畢)均確知所更改的考試時間或地 點。為貫徹實施「本校節能減碳施行
要點」,請自行下載,下載更改考試相關事項申請表網址:
(http://acad.ntub.edu.tw/-各項表件下載-課務類-表件)或至本處索取相關表件。
三、請授課教師嚴格執行監考,並於考前告誡學生作弊的懲處後果,以維護考試之公平性,
若有同學違規舞弊,請簽報依校規懲處(本校考試規則第十 二點:「考試時,不得左
顧右盼,交談夾帶,傳遞、代考、窺視他人試卷、偷閱書籍及其他違規等情事發生,
如有違犯者一律記大過一次以上之處分且該科該次成績以零分計算。」)
四、依據期中、期末考實施隨堂考試作業要點第四條規定,考試之監考事宜由任課教師
自行安排,如因故需要代理或協助監考者,應請本校教師協助。
五、學生於期中考試及期末考試期間,經請假核准者准予補考,補考以一次為限。補考
時間由授課教師自行決定辦理,但須於考試結束後二週內補考完畢為原則(本校學生
成績與請假補行考試處理要點第十一條規定)。
六、若需本處印製考卷
(一)各科目試題卷如需印製,請任課教師於考試前三日親送教務處註冊課務組或進修部彙集印製,
值班櫃台收件登錄收卷及取卷時間。
(二)印製及取件地點:
桃園校區:請繳交至桃園校區聯合辦公室教務組印製
臺北校區日間部:請於上班時間繳交至臺北校區行政大樓三樓印製(值班櫃台收件登錄)
臺北校區進修部:請於上班時間繳交至五育樓一樓教務行政組印製
(三)取件時間:期中考試週113/4/15(一)~113/4/19(五),至您送 印地點取件。
日間部:7:50~17:00
進修部:週一至週五,請於13:00-21:30取件;週六請於08:00-18:00。
七、其他注意事項:
(一)命題時請用深黑色筆繕寫,並請標示頁碼及總頁數;為提高試題印刷品質,每張試題
紙請單面命題(背面保持空白),給學生的試題如為兩張以上,列印方式儘可能勾選
雙面列印以節約紙張。請記得填寫考試試題列印份數及考卷取件日期並儘量一次送件。
(二)任課教師請親自送卷及取卷。
(三)英文試題請採用電腦打字方式。
敬 致
各位授課教師
教務處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