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校區】110學年度第1學期-隨班附讀申請(期限自110.09.22至110.10.05截止)-開學前四週實施遠距教學

如欲選修【桃園校區】課程,請撥電話詢問各系科助教,如何線上上課(各系科有權力決定是否開放給外校生選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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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班附讀條件 |
依據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六條第一項,年滿18歲即可修學士、副學士學位學分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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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隨班附讀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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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程序 |
※在課程資料查詢時,請確認【學年】及【學期】是否正確 1-1.日間/夜間學制課程:進入本校校本部首頁→右上角「學生」→「學生使用系統」→依查詢方式選擇→班級課表查詢、課程資訊查詢、教師課表查詢、教室課表查詢後,開始查詢。 1-2空中進修學院課程:依該學制桃園輔導處公告之課表為主。 http://open.ntub.edu.tw/ntcb/faces/indexForLocation.jsp?location=3 2.確認好您所要上的 a.課程名稱、b.修課班級、c.授課老師、d.學分及時數 後,填寫申請書。(隨班附讀申請書點我下載) 3.開學第一堂課先至欲修課程教室旁聽,有意願修課者,再請授課教師於申請書上「授課教師欄位」簽名。 4.持「申請書」經系所主任核章後,至推廣教育組繳學分費(僅收現金)。 5.檢附身份證及畢業證書影本各一份。 6.請於開學兩週內申請完畢,期限110.09.22~110.10.05。 7.學期結束後,成績合格者,由本校推廣教育組頒發學分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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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費用 |
1.副學士班(二專) $1,200元/學分【空中進修學院二專部】 2.學士班(四技、二技) $2,500元/學分【日、夜間學制及空中進修學院二技部】 3.碩士學分班 $3,000元/學分 4. EMBA 碩士學分班 $5,000元/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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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校區隨班附讀聯絡窗口 |
▲教務處推廣教育組03-4506333#8162 傳真電話:03-4506371 教務處辦公室:公能樓3樓B328聯合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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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校區各系科辦公室 |
◆創意設計與經營研究所-弘毅樓2樓 03-4506333#8128 鄭助教 ◆商業設計管理系-弘毅樓3樓 03-4506333#8151 黃助教 ◆數位多媒體設計系-弘毅樓4樓 03-4506333#8141 曾助教 ◆創意科技與產品設計系-弘毅樓5樓 03-4506333#8131 張助教 ◆空中進修學院-公能樓3樓B328聯合辦公室(週一不受理) 03-4606100 范老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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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費退費辦法 |
依據「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規定,學員自報名繳費後: (1)至實際上課日前退學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九成。 (2)自實際上課之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 (3)在班時間已逾三分之一者,不予退還。 |
日間/夜間課程查詢範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