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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檢送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普及信託觀念及培育信託專業人才,鼓勵各大專校院增設信託相關專業課程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0年4月19日金管銀票字第1100133950號函辦理。 二、案內相關事宜或有增設信託課程之內容規畫疑義或師資需求,請逕洽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姚彥如,電話02-89689766)或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邱家乾,電話02-23515299轉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