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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應屆畢業生暑修須知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105年度應屆畢業生暑修須知

申請跨學制選修

  1. 應屆畢業生如該科課程未在本年度日間學制開課,進修學制有開設之課程,可申請跨學制選修,辦理日期為4/11()~4/15()

2.日間學制暑修班已開課程不得跨學制或另行申請開班,日程依暑期重修班登記選課須知辦理。

 

申請增開班及隨班重修下學期課程不及格者

1.應屆畢業生於期末考後如該科課程未在本年度暑期重修班開設者,請於規定時間6/29()~7/1()內提出申請增開暑修班。

2.應屆畢業生申請增開班經系主任同意並推薦任課教師後送教務處,經教務長核准後開班。6/29()~7/1()提出開班申請者,請於7/6() ~7/8()自行上網列印繳費單後至台灣銀行繳費(請注意銀行營業時間至下午3:30),繳費滿8人以上即可開班,並於7/11()開始上課未達上述人數,須經系科主任專案簽報,並經教務長核可,惟專案簽准之開班暑修費應由修課學生分攤補足

3.應屆畢業生隨班重修下學期不及格者,需報名已開班之暑修班者:請於6/29()~7/1()至教務處補報名,並於7/6() ~7/8()自行上網列印繳費單後至台灣銀行繳費(下學期暑修班7/11()開始上課)

4.畢業生增開班課程不得與暑修已開班課程衝堂,若明知衝堂仍加選者,即使修讀完畢仍以零分計算。

5.畢業生增開班加選同學須親自填寫加選申請書,不得採冒名頂替湊足開班人數。

6.畢業生務必依時限完成繳費,以免影響自身權益,未依限繳費致人數不足或無法上課,請自行負責。

其他

1.暑修無法開班者,申請跨校選修請依本校校際選課辦法及寒暑期重()修班授課辦法辦理。

2.其他事項,悉依本校寒暑期重()修班授課辦法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3.各項最新消息,請注意教務行政組公告及寒暑修網站。本須知未規定事項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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