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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5期

北商行政簡訊

245 98226日發行  發行人:賴振昌

96學年度傑出導師名單

96學年度傑出導師名單如下:盧益祥(五專企一甲)、汪德華(五專財金一甲)、崔靜菱(五專財金五甲)、林春龍(夜四技會一甲)、謝玉玫(四技財稅一甲)。(資料來源/學生輔導中心)

96學年度優良導師名單

96學年度優良導師名單如下:姜健(五專會一甲)、謝承熹(二技財金二)、范振乾(二技財稅一甲);石雅惠(夜二專財稅一甲)、汪士璇(五專國二甲)、盧智強(四技國二甲)、許慶文(夜四技企一甲)、陳恩航(五專資四甲) 、丁慧瑩(五專資一甲)、許瑞娟(夜二專資二甲)、唐日新(夜二專資三甲)、陳丁琪(五專外二乙)、鄭美滿(五專外三乙) 、黃崇術(夜二專外三甲)、李慶長(商研二)。(資料來源/學生輔導中心)

子女教育補助費開始受理申請

本校同仁欲申請教職員工子女教育補助費者,請於各學校註冊日起三個月內至人事室提出申請,員工依相關規定及誠信原則提出申請,子女就讀國民中、小學者僅填列申請表即可無需檢證,就讀高中(職)以上者,需繳驗收費單據,如係繳交影本應由申請人書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以示負責。惟初次申領之子女,皆應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憑辦。下表為子女教育補助標準表:

區       分

支給數額

 

公立

13,600

大學暨獨立學院

私立

35,800

 

夜間部

14,300

五專後二年

公立

10,000

私立

28,000

二、三專

夜間部

14,300

五專前三年

公立

7,700

 

私立

20,800

高中

公立

3,800

(含綜合高中)

私立

13,500

 

公立

3,200

高職

私立

18,900

 

自給自足班

7,300

 

實用技能班

1,500

國中

公私立

500

國小

公私立

500

新聞英語線上學習網站啟用,歡迎本校師生多加利用。

網站連結:1. http://tpct.fun-day.com.tw/index.asp?ndate=2009/2/18

                    2.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數位學習平台

使用方式:1.教師:帳號及密碼與教師編號相同,登入後可變更密碼。

                    2.學生:帳號及密碼與學號相同,登入後可變更密碼。[教學發展中心]

全民英檢初級線上學習系統已啟用,歡迎本校師生及行政人員多加使用該網站!

網站連結:全民英檢學苑:http://140.131.110.232/examdata/manager/login.jsp

                   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數位學習平台:/p/412-1004-11.php7

使用方式:1.教師:帳號及密碼使用教師編號,登入後即可更改密碼。

  2.學生:帳號及密碼使用學號,登入後即可更改密碼。

  3.行政人員:帳號及密碼使用身分證字號前四碼(包含英文字母大寫及前4個數字,例如A0000)登入後即可更改密碼。

行政院主計處提供統計資料及場地設備使用收費標準

第一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提供統計資料及資料處理場地、設備使用之收費基準如下:

一、統計資料使用費:依申請資料量核計,以百萬位元組Mega Byte(以下簡稱MB)為計價單位,申請之統計項目資料量不足一百MB計新臺幣二千元,一百MB至不足五百MB計新臺幣四千元,五百MB以上計新臺幣六千元。以上費用不包含電子媒體,且資料量依統計項目個別計算,不得併計。

二、資料處理場地、設備使用費:須臨場為資料處理者,除前款統計資料使用費外,另加計場地、設備使用費如下:

()場地使用基本費計新臺幣二千元。

()機器設備使用費每人每日新臺幣二百元 ,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算。

第三條  申請提供統計資料或資料處理場地、設備使用之收費,依下列規定減免:

一、學校或學術機構為教學或研究需要,統計資料使用費減半收費。

二、政府機關及民意機關為業務需要,統計資料使用費免予收費;資料處理場地、設備使用費減半收費。

三、為舉辦行政院主計處核定之統計調查,使用資料處理場地、設備進行抽樣調查作業者,免予收費。

第四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98.2.4台會()字第0980014080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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