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1期
北商行政簡訊
第191期 96年8月17日發行 發行人:賴振昌
共同學科「人文通識教學研討會」徵稿
共同學科「人文通識教學研討會」徵稿資訊,敬請各位老師惠賜稿件,以光篇幅。
1. 截稿日期:96年10月16日(星期二)。
2. 徵稿相關資料,請上共同學科網站下載(網址:http://www.ntcb.edu.tw/general/home.htm)。
人事動態
企業管理系周雪淇助教、盧素華助教到職,生效日期96.8.1。
財務金融系張文馨助教到職,生效日期96.8.1。
軍訓室余康明中校教官退伍,生效日期96.9.11。
附設專科進校(任期96.8.1~97.7.31)
呂秀濱講師兼代課務組組長。
段致成助理教授兼任註冊組組長。
周瓊文講師兼代生活輔導組組長。
附設空中進修學院(任期96.8.1~97.7.31)
呂秀濱講師兼代課務組組長。
吳茂松講師兼代註冊組組長。
凌祥發講師兼代學務組組長。
李玉立講師兼代媒體教學組組長。
96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
教育部書函以,有關96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報名事宜乙案,相關報名事項公告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www.moex.gov.tw 。(依96.8.7選高字第0961400482號函辦理)
96年公費留學考試
教育部96年公費留學考試簡章,即日起公布於教育部國際文教處網頁(www.edu.tw/EDU_WEB/Web/BICER/home.php),紙本簡章同時開始發售。8月15日至9月2日接受網上(www.bicerexam.moe.gov.tw)填寫報名表;8月25、26、27日與9月1、2日分北、中、南三地現場報名;10月13、14兩日在台北舉行筆試;今年底以前完成面試及放榜;預計錄取109名。(依教育部96.8.3台文(三)字第0960112169A號函辦理)
修正「中央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
有關修正「中央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請自下列網站查詢http://www.hwc.gov.tw/rulechoiceone.aspx?No=200462925217並自96.8.1生效。(依教育部96.7.9台人(三)字第0960104346號函辦理)
有關民法親屬編釋義
教育部96.7.5台法字第0960104349號函轉內政部96.7.4台內戶字第0960102736號函有關民法親屬編於96.5.23修正施行後,辦理出生登記,父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姓氏,約定不成者,由申請人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規則
考試院96年7月16日修正發布「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規則」附表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應考資格表」,請逕至行政院人事行政局附件下載區(http://serv-out.cpa.gov.tw/od/)下載。(依教育部96.7.31台人(一)字第0960116661號函辦理)
公務福利資訊e指通
有關公務人員住宅及福利委員會為發揮網路無遠弗屆及資訊分享功能,業已建置完成「公務福利資訊e指通」專區,相關訊息可上網www.hwc.gov.tw/查詢。(96.7.26住福配字第0960305321號函辦理)
「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法」部分條文修正
「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業奉 總統96.7.11華總一義字第09600087301號令公布,修正條文請至總統府網站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第6752期下載。
各機關所屬人員請公假療養每次不得超過3個月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函轉銓敘部函釋以,公務人員請延長病假期間,2年內合計不得超過1年;至於每次核給延長病假期間,係由服務機關審酌診斷證明書所載內容或建議應休養療治之期間認定給假,並未規定每次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期間。另依銓敘部函釋,公務人員於辦公場所執行職務期間猝發疾病,直接赴醫院治療,並遵醫囑返家繼續休養,而仍不能銷假到公者,如有合法醫療機構或醫師證明,並經校長核實確係行動不便者,得續給公假,但每次仍不得超過3個月,並與住院期間原已核給之公假合併計算仍不得逾請假規則第4條第5款所定2年之最後期限。是以,各機關所屬人員請公假療養期間,每次仍不得超過3個月。(依教育部96.6.20台人(二)字第0960091484A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