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聘業界專家協同教學實施要點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遴聘業界專家協同教學實施要點
中華民國103年6月24日102學年度第2學期第6次教務會議審議通過
一、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提升學生就業力,引進業界師資參與教學並豐富教學內容,特訂定「國立臺北商業大學遴聘業界專家協同教學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 本要點所稱之協同教學,係指本校專任教師所講授之課程,部分內容引進業界人士參與共同教學稱之。該等業界人士稱為「業界專家」。
三、 參與協同教學之業界專家,應以業界中具豐富實務經驗之人士為對象。業界專家之資格審定,比照「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遴聘業界專家協同教學實施要點」辦理。
四、 業界專家之聘期配合學期制,採一學期一聘。不計入本校師資員額,本校亦不代為申辦教師證書。
五、 業界專家參與協同教學之授課時數以全學期(18週)授課總時數之三分之ㄧ為限,同一門課不限由一位業界專家協同授課,參與之課程數以不超過二門為原則。
六、 原排定之專任教師,應協助業界專家完成相關教學準備工作,並於業界專家參與教學時,共同參與或引導教學活動進行。
七、 原排定授課之專任教師,其授課時數及鐘點費計算等,仍依原訂課程設計。業界專家之鐘點費及交通費支付標準,悉依「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遴聘業界專家協同教學實施要點」為原則辦理。前項所定支付標準以外之費用,由各所、系、科、室、中心簽陳學校核准後支給。
八、 各教學單位應於每學期開學前,填具相關申請表,並經所、系、科、室、中心課程委員會審查後,送校課程委員會備查通過後由本校製發聘函,再據以辦理相關事宜。
九、 協同教學之授課大綱上網及成績考核、登錄等業務仍由原授課教師辦理。
十、 實施協同教學之課程,依各所、系、科、室及中心特色及需求規劃之。
十一、 本要點經教務會議通過,陳請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