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生涯歷程檔案系統(e-portfolio)創作競賽辦法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學生生涯歷程檔案系統(E-portfolio)創作競賽辦法
中華民國103年6月24日102學年度第2學期第6次教務會議審議通過
第一條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鼓勵學生運用多媒體創作個人求職資料,透過競賽,遴選優秀作品供學生觀摩與參考,特訂定「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學生生涯歷程檔案系統(E-portfolio)創作競賽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參賽對象為本校日間部在學學生。
第三條 競賽規則說明如下:
一、 學生生涯歷程檔案系統(E-portfolio)內容須包含:
(一) 個人簡介:個人基本資料、專長、興趣、喜好等相關資訊。
(二) 學習歷程:參賽者在求學過程中,所就讀的學校、參加過的社團、競賽過的項目等學習過程。
(三) 職涯規劃:針對未來畢業後的職場生活,提出完善的計畫與規劃。
(四) 我的作品集:學生時代所製作的各式作品,不限格式,包含照片集、影音檔等形式。
(五) 其他:除以上四個項目,其他項目參賽者可自由新增。
二、 報名方式:作品收件時間自競賽公告當日起(每學期開學日起算),為期三個月,檢附競賽報名表、授權書、切結書及參賽作品光碟,送至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
三、 評分標準:
(一)內容豐富度:50%
內容項目確實建置、呈現自我的各種專長、經歷、與學習成果等,提供觀看者可以深入了解該學生的各種學習歷程紀錄。
(二)內容適切性:30%
學生數位學習歷程內容及e化履歷具有清楚定位及說服力,讓觀看者能夠快速地了解、錄用。
(三)整體、美感、創意:20%
編排是否具有美感、創意,足以突顯出個人正向特質,善用媒體策略 (結合音樂、 Flash 套件、自我介紹短片等。
第四條 由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邀集校內教師或專家若干名擔任評審。
(一) 為講求評分公平,評審期間學生學習生涯歷程檔案系統(E-portfolio)平台將停止修改內容 (部落格及其他功能正常使用) ,於競賽結果公告後恢復使用。
(二) 評選時間為收件結束後三週,隨即於本校網站首頁公布得獎訊息。
第五條 獎勵方式如下:
(一) 凡報名參加者皆頒發參賽證明乙幀。
(二) 競賽結果依評分分數錄取第一名3位、第2名4位、第3名5位及佳作6位並分別頒發獎狀乙幀、圖書禮券及敘獎乙次(第一名小功乙次及圖書禮券2,000元整,第二名嘉獎2次及圖書禮券1,500元整、第三名嘉獎乙次及圖書禮券800元整,佳作圖書禮券300元整)。所需經費由本校補助及獎勵經費項下支應。
第六條 參賽者之作品內容應為參賽者原始創作,嚴禁抄襲他人作品,凡涉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者,除得以取消敘獎資格、追回獎狀外,一切法律責任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第七條 得獎作品有義務於在學期間負責 E-portfolio學生生涯歷程網頁之正常運作與定期更新。
第八條 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依本校之公告辦理。
第九條 本辦法經教務會議審議通過,陳請 校長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