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公告】《期末考通知》日間部112學年度第2學期-期末考命題通知及相關注意事項(含使用表件)【致各授課教師】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日間學制)教師期末考命題通知及相關注意事項
113年5月20日
一、112學年度第2學期期末考試訂於113/6/17(一)~113/6/21(五)舉行,本處註冊課務組惠請各授課教師以下時間內上網登錄期末考成績,並自行列印成績
資料留存。
學期成績->畢業班請於113年06月26日(三)完成登錄。->非畢業班請於113年06月28日(五)完成登錄。
二、授課教師請自行於考試週舉行期末考試。
教師凡未按考試週(6/17~6/21)課表時間在原教室舉行考試或上課者,請填寫「期中(末)考試提前考暨更改考試相關事項申請表」(※提前考或延後考,
考試週仍需正常上課)。更改考試時間或地點者請務必確認每位重修或選修同學(跨科系、跨部、跨校、延畢)均確知所更改的考試時間或地點。為貫徹
實施「本校節能減碳施行要點」,請自行下載表件,下載更 改考試相關事項申請表網址:http://acad.ntub.edu.tw/-各項表件下載-課務類-表件)
或至本處索取相關表件。
三、請授課教師嚴格執行監考,並於考前告誡學生作弊的懲處後果,以維護考試之公平性,若有同學違規舞弊,請簽報依校規懲處。
摘錄第十一、考試時,不得左顧右盼、相互交談、傳遞、抄襲、交換試卷、窺視他人試卷、偷閱書籍、自誦、以暗號告人答案、故意方便他人窺視答案、
冒名頂替等考試作弊行為。如有違犯經監試人員查獲,該科該次成績以零分計算,並得提送學生所屬教學單位學生事務會議依其情節輕重議處;記大過
處分者,須提學生獎懲委員會議審議。
四、依據期中、期末考實施隨堂考試作業要點第四條規定,考試之監考事宜由任課教師自行安排,如因故需要代理或協助監考者,應請本校教師協助。
五、本校學生成績與請假補行考試處理要點第十一條規定,學生於期末考試及期末考試期間,經請假核准者准予補考,補考以一次為限。補考時間由授課教師
自行決定辦理,但須於考試結束後二週內補考完畢為原則。應補考之學生無故不參加考試者,其補考成績以零分計算。
六、若需本處印製考卷
(一)各科目試題卷如需印製,請任課教師於考試前三日親送教務處註冊課務組或進修部彙集印製,值班櫃台收件登錄收卷及取卷時間。
(二)印製及取件地點:
桃園校區:請繳交至桃園校區聯合辦公室教務組印製
臺北校區日間部:請於上班時間繳交至臺北校區行政大樓三樓印製(值班櫃台收件登錄)
臺北校區進修部:請於上班時間繳交至五育樓一樓進修組印製
(三)取件時間:期末考試週113/6/17(一)~113/6/21(五),至您送印地點取件。
日間部:週一至週五7:50~17:00
進修部:週一至週五13:00-21:30
週六請於08:00-18:00
七、其他注意事項:
(一)命題時請用深黑色筆繕寫,並請標示頁碼及總頁數;為提高試題印刷品質,每張試題紙請單面命題(背面保持空白),給學生的試題如為兩張以上,
列印方式儘可能勾選雙面列印以節約紙張。請記得填寫考試試題列印份數及考卷取件日期並儘量一次送件。
(二)任課教師請親自送卷及取卷。英文試題請採用電腦打字方式。
敬致
各位授課教師
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