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公告】《期末考通知》日間部112學年度第2學期期末考通知【學生】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112學年度第2學期期末考通知
113年5月20日
一、112學年度第2學期期末考試週訂於113年6月17日(星期一)至21日(星期五)舉行。若授課教師有提前考或延後考,將依授課教師的考試日期為準。
二、有關考試相關規定摘要如下:
(一)本校考試規則(查詢路徑本校網址→教務處→教務法規→考試/成績→學生考試規則)
摘錄第11點考試時,不得左顧右盼、相互交談、傳遞、抄襲、交換試卷、窺視他人試卷、偷閱書籍、自誦、以暗號告人答案、故意方便他人窺視答案、
冒名頂替等考試作弊行為。如有違犯經監試人員查獲,該科該次成績以零分計算,並得提送學生所屬教學單位學生事務會議依其情節輕重議處;
記大過處分者,須提學生獎懲委員會議審議。
(查詢路徑本校網址→教務處→教務法規→考試/成績→學生成績與請假補行考試處理要點)
摘錄 十一、學生於期中考試及期末考試期間,未經准假擅自不參加考試者,該次考試成績以零分計算。經請假核准者准予補考,補考以一次為限,
補考時間由授課教師自行決定辦理,但須於考試結束後二週內補考完畢為原則。應補考之學生無故不參加考試者,其補考成績以零分計算。
十二、學生因公假(擔任校內各項會議學生代表且出席相關會議或代表學校參加校外活動者)、
直系尊親屬之喪假、傷病住院、法定傳染病(依主管機關公告而定)、懷孕、分娩、撫育三歲以下子女、生理日致上課困難而核准
之事(病)假、分娩假、生理假或其他專簽核准請假者,其補考成績按實際分數給分;其餘各假,補考成績六十分以上者,其超出
部份以七折併計,不及格者以實得分數計算。
(三)請考試假規定:
(查詢路徑本校網址→行政單位→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相關法規→本校學生請假規則)
摘錄 六、考試假:(一)考試期間因急病或分娩不能應考者,需於考試前或於請假翌日起2日內,檢附健保署特約醫院或診所之診斷證明書,至教務
處辦理請假補考事宜。
(二)因公假、喪假或不可抗力事故未能到校應考者,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於請假翌日起2日內辦理請假手續(公假應於考試前
辦理),至教務處辦理請假補考事宜。
※考試時在校生病,經校醫診斷開予證明者,應隨即至教務處教務處註冊課務組請假。
三、為維護考試之公平性,將請授課教師嚴格執行監考,請同學務必遵守考試規則,若有同學違規舞弊,將依考試規則懲處。
四、為節能減碳,本校期中、期末通知學生考試暨考試相關注意事項,請同學自行由下列三個管道查詢
考試日期:
(一)行事曆:112學年度第二學期摘要期末考試日期。
(二)網頁公告:教務處於期中、期末考試週前上網公告考試日期。
(教務處首頁http://acad.ntub.edu.tw/-公告訊息)
(三)授課教師於課堂上宣佈考試方式及日期。
此致
各位同學
教務處
*本公告將於考前每週一網頁置頂,以利學生週知。